意外伤害与健康保险理赔办理全攻略

本指南旨在帮助了解意外伤害及健康保险理赔的办理流程。当遭遇意外伤害时,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诊断证明、费用清单、身份证及保单等。遵循理赔申请、审核、核定及给付等步骤,确保理赔流程顺利进行。本保险旨在保障个人健康风险,为投保人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遵循本指南,将更顺利地完成理赔办理。

1、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赔偿限额为50万,免赔额为无,费率为45元/人/年。

2、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赔偿限额为2万,免赔额为无,费率为55元/人/年。

3、平安附加团体疾病身故保险:赔偿限额为10万,免赔额为无,保费为100元/人/年。

各险种的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详见深圳市律师协会网站《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团体意外伤害及健康保险协议书》及其附件相关保险条款。

(一)报案

当律师、律师的受益人或者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发生意外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和深圳市律师协会维权部,报案可通过电话或者书面(参照平安出险通知书格式)进行,报案电话:95511,请即时通知保险事务联络人丰昌雷,联系电话:020-38782153及13682281522以作确认并跟进服务。

备注:对于因意外身故、残疾或赔款预估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赔案,须在24小时内及时报案,报案过程中,请简要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被保险人、简单经过及估损金额。

(二)申请并提交资料清单

1、意外伤害门诊医疗:

理赔申请书

身份证复印件

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如已使用社保报销,需提供社保结算单)

门诊病历及病情诊断书

住院病历及出院小结(如适用)

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处方

检查报告(如适用)

社保结算单(如已使用医保)

2、意外伤残:

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保险单(凭证)原件/复印件;

事故者身份证明;

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残疾鉴定报告。

3、意外身故: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法医鉴定书、户口注销证明等,详细清单见正文部分。

备注:提交的所有材料需验原件并递交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时,请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原件。

(三)递交申请

请将完整的申请材料递交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16楼。

(四)理赔 保险公司收到申请材料后,将进行核实处理,如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且材料齐全,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将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通知深圳市律师协会。(五)办理时限受理报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材料递交平安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万元以下赔案,在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将在最短时间内予以及时赔付。(六)其他事项 理赔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咨询,可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95511或咨询深圳市律师协会网站《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团体意外伤害及健康保险协议书》及其附件相关保险条款中的联系电话,联系人丰昌雷,联系电话为020-38782153及13682281522,本服务的办理部门为深圳市律师协会维权部,联系电话为0755-830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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