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终身保险20年交完后的最佳处理方式,四种策略让你的保单物超所值

康宁终身保险20年交完后,投保人可以选择四种方式来处理保单。这些方式包括继续持有保单享受保障、利用保单贷款功能缓解经济压力、部分领取保单价值或选择退保。这些处理方式都能让投保人充分利用已交保费的保障价值,实现保单的最大收益。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处理方式。

康宁终身保险缴费20年后,已经完成了保费的缴纳,此时无需再缴纳保费,可以继续享受保险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会按照康宁终身保险的合同约定进行理赔,以康宁终身保险99版为例,其主要保障内容包括:

1、重大疾病保险金:覆盖10种重大疾病,一旦确诊即可获得两倍基本保额的赔偿。

2、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将赔付三倍基本保额,但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需从中扣除。

3、高度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高度残疾,也将赔付三倍基本保额,但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样需要扣除。

如果交了康宁终身保险20年后,不再需要该保障,那么可以选择退保,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已经交了20年后才选择退保,保险公司只能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这可能会给投保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具体可参照康宁终身保险20年后的保单现金价值表。

如果康宁终身保险20年交完后,只是暂时需要资金周转,那么可以考虑利用保单贷款,通常可以贷款70%或80%的保单现金价值,但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觉得康宁终身保险的保障不再符合自身当前的保障需求,可以利用转换权益,投保人可以在保单生效满2年后的任何一年生效对应日,将康宁终身保险合同转换为保险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合同,这种转换无需核保,但转换后的保额最高不得超过康宁终身保险的保额,需要注意的是,被保险人年满45周岁后,将不再享有此权益。

康宁终身保险20年交完后,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最合适的处理方式,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建议在处理前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益和义务。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