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位老人误买了寿险产品,被告知只有在105岁时才能领取保险金。对此,保险公司表示是误会,可能是销售过程中出现了沟通偏差。此事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需谨慎,认真了解产品条款和细节,以免出现误解和不必要的纠纷。也呼吁保险公司加强产品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客户权益得到保障。
“105岁后才能领取保险金”的误解?关于西安高阿姨的保险事件
西安的高阿姨因三年前在银行购买了一款富德生命人寿的终身寿险,被告知需至105岁后才能领取保险金而引发关注,富德生命人寿对此回应称,105岁”的概念,实际上是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保险合同可将终身寿险延至105岁进行费率演算,并非指客户必须等到105岁才能领取保险金,这一误解可能是由于客户对终身寿险的认知偏差导致的。
终身寿险是指保险期限为终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保险人(即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直至其死亡,虽然保险金是在被保险人死亡时给付,但终身寿险保险金产生的利息和分红可以按合同定期领取,且保险时间越长,领取的金额越多,这里的“105岁”只是一个数字,并非指实际领取年龄限制。
对于客户将终身寿险误当作短期理财产品的行为,业内人士指出,终身寿险并非一种短期高额获利工具,而是看重长期保障功能,购买保险后,消费者在一定犹豫期内(一般为15天)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全额退还保费,这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理性思考和考察所购保险的时间。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避免销售误导,保监会出台了一系列规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或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此类产品时,需要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
保险合同是一份契约,一旦成立,合同双方即受权利和义务的约束,如果投保人选择在保单犹豫期后退保,属于单方面提前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只能退还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特性和规定,理性对待保险投资,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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