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康恒享长盈年金保险是一款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旨在为客户提供长期稳定的收益和保障。该产品通过投资连结的方式,将客户的资金投资于多种投资渠道,以实现资产的增值。该保险产品还提供灵活的缴费方式和多种领取方式选择,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总体而言,该保险产品适合长期规划养老、子女教育等资金需求的人群选择。
身故保险金:
当被保险人身故时,若我们收到理赔申请书及本合同规定的所有必要证明文件材料,但当日保险费尚未转入投资账户,我们将按照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并终止本合同。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我们收到理赔申请书及所有证明文件材料,且当日保险费已经转入投资账户,则我们会按照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证明文件材料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保单账户价值来支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保单账户价值为零,本合同随之终止。
年金:
自本合同生效满5年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生存,年金受益人可向我们申请年金,从年金受益人提出申请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若被保险人在申请日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且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不低于500元,我们将按照当时保单账户价值的10%给付年金,但每保单年度的年金给付总金额将以本合同已交纳保险费的20%为上限,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及保单账户减少的投资单位数将按照保单周年日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价格进行计算。
若给付年金后,保单账户价值低于500元,我们将暂停当期年金给付,但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一旦年金给付中断,未来的年金给付需由年金受益人重新申请。
满期保险金:
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届满,且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合同依然有效的情况下,我们将按照保险期间届满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完成给付后,保险合同将终止。
值得注意的是,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年金及满期保险金的给付均会受到投资表现的影响,投资账户的价值可能会因市场波动而上升或下降,保险金的数额并非固定不变,而是与投资的收益情况直接相关,投保人在购买本保险时,应充分了解并接受这一特性,对于年金的申请和重新申请程序、相关条件和限制,投保人也需要详细了解并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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