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财富人生D款终身年金保险,旨在为客户提供长期稳定的养老金回报。该保险产品特点包括提供终身保障,灵活缴费,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不同的领取方式。该保险还具备投资理财功能,可帮助客户实现资产增值。总体而言,这是一款适合追求长期稳健收益的客户的优质保险产品。
这款保险产品的具体特色是什么?
答:泰康财富通宝保险计划是一款集终身年金与万能寿险于一体的综合性保险组合,其特色如下:
1、终身年金保障:主险《泰康财富人生D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从保单生效的第二年开始,每年向客户发放相当于保险金额10%的生存保险金,确保终身受益。
2、特别保险金:在交费期内,每满五年,客户将收到占当期保险费50%的特别保险金,以减轻交费压力。
3、双重收益:生存保险金、特别奖金和主险分红均可自动进入附加万能账户,享受月复利计息带来的增值收益,让资金更加灵活且具备更高收益潜力。
4、豁免保费功能:若投保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导致身故或高度残疾,将豁免剩余未交保费,而被保险人仍可享受各项保险责任。
备注的具体细节和条款详见产品说明书。
案例:
假设一位30岁的男性作为被保险人,其投保人选择泰康财富通宝保险计划,主险为《泰康财富人生D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附加险为《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保险费的交费期间为10年,年交保险费为10,000元。
主险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在每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存活,其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每年领取1252元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当被保险人在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仍存活时,可领取累计已交纳的100,000元生存保险金。
特别保险金:每交满5年保险费后的合同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存活,其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领取5,000元特别保险金,共可领取两次。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在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之前身故,其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已交纳的保险费与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若在该日之后身故,则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零。
附加险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其身故保险金数额为附加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与以下金额的较大者。
该保险计划还包含投保人意外身故或高残豁免保费的功能,如果投保人在保单生效后1年内因意外导致身故或高残,将豁免其应交的剩余保险费。
仅供参考,具体的保险条款和细节请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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