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保险许昌中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践案例

紫金保险许昌中支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摘要:该公司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在处理一起消费者投诉时,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客户权益不受损害。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保险服务。此次案例展示了公司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积极态度和努力,为其他企业树立了良好榜样。

我司所承保的车辆与三者1机动车辆及三者2非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三车受损,其中三者2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我司承保车辆无责任,三者1承担全部责任,三者2承担次要责任,在三者1的保险公司完成理赔后,三者2向我司提出了无责赔付金额的要求。

处理过程

我司理赔人员与标的车主取得联系后,标的车主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因此不同意支付三者2的无责赔付金额,之后,三者2多次联系标的车主未能得到回应,便向我司寻求帮助,我司理赔人员积极与标的车主沟通,详细解释了无责赔付的相关知识,我们告知标的车主,无责赔付既不会算作标的车的出险次数,也不会影响标的车来年的保费,无责赔付是交强险的一项法律义务,受害者索赔无责赔付金额也是其合法权益,我们让标的车主明白,三者2并没有因此而获得额外的赔偿,因为三者1的交强险公司是在扣除无责赔付金额后进行的赔付,三者2收到的总赔款(包括来自三者1保险的赔款和标的车的无责赔付金额)与其总损失金额是一致的,经过我司与标的车的多次沟通并咨询了其他相关人员后,标的车最终同意对三者2进行无责赔付。

此次案例中,我司积极履行了无责赔付的义务,这体现了紫金保险“尽责践使命,笃行勇担当”的企业文化,我们始终秉持诚信原则,积极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今后,我们将继续秉持初心,不断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维护保险行业的良好形象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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