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妊娠期高血压和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在购买重疾险、医疗险和寿险时需要进行核保。核保过程中,保险公司会评估患者的健康状况,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可以承保以及保费的大小。患者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如病历、检查报告等。核保通过后方可购买保险。建议这些患者在购买保险前咨询专业保险顾问,了解不同产品的保障范围和特殊要求,以便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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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选中的问题将会在我们下期的你问我答栏目中进行详细解答,本期由于尚未精选到合适的问题,因此我们特别邀请大家了解关于妊娠期保险核保的知识。
本期话题: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如何购买重疾险、医疗险和寿险?核保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种妊娠期疾病的基础知识。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基础知识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怀孕妇女特有的疾病,也是一组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以及慢性高血压的疾病,在我国,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病率为9.4%,在国外报道的发病率为7%-12%,对母婴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妊娠期糖尿病疾病基础知识
妊娠期间的糖尿病有两种情况:一是妊娠前已确诊患糖尿病,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二是妊娠期间出现或确诊的糖尿病,称为“妊娠期糖尿病(GDM)”,大多数糖尿病孕妇为GDM,真正的糖尿病合并妊娠者不足20%,GDM的发生率在世界各国为1%-14%,在我国为1%-5%,近年来有明显的增长趋势,GDM患者的糖代谢在产后多数能恢复正常,但将来患II型糖尿病的机会增加。
我们直接来聊一下不同症状及险种对应的核保结果。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核保情况:
注:关于产后多久可以投保,各家保险公司可能会有所不同,我们建议在产后6个月进行投保,这是根据诊断标准为产后12周是否恢复正常,同时考虑到产假和哺乳期可能未及时进行相关检查,因此适当延长了一些时间。
2、妊娠期糖尿病的核保情况:
注:虽然妊娠期糖尿病将来患2型糖尿病的机会增加,但这种增加是远期几率,根据5-10年的随访数据,只有30%以下的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会转化为真性糖尿病,拥有妊娠期糖尿病病史的患者通常会更加重视健康,尽量避免糖尿病的不利因素,因为谁也不会愿意坐视其转化为真性糖尿病。
在此,我们向所有的母亲们致敬,感谢你们的伟大和付出,我们衷心希望所有的母亲们都能健康长寿。
本期你问我答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想要提问保险相关问题的朋友,可以继续在本篇文章的评论区留言,被选中的朋友,我们将送上京东E卡作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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