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新规,28种重度疾病扩展,行业影响深远

摘要:重疾险新规将重度疾病种类扩展至28种,这一变化对整个保险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新规定将有助于更全面地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同时也对保险公司的产品设计、风险评估和理赔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变化有望推动行业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此次修订还优化了风险边际,使得在相同保障责任下,主流重疾险产品的价格略有下降,对于定期重疾险产品,部分年龄段的价格更是出现了明显的下降,这无疑为广大消费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而中国精算师协会则发布了《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版)》,中国银保监会也发布了相关通知,标志着备受业内关注的重大疾病保险相关规范修订工作已经完成。

统计数据显示,仅2007年至2018年期间,重疾险为消费者提供了超过三千款产品,累计承保近两亿人次,累计赔付约一百八十万人次,赔付金额超过一千亿元,目前,重疾险在健康险业务总保费中的占比近六成,此次相关规范文件的修订对人身保险行业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除了疾病定义的更新,此次修订还涵盖了病种数量和保障范围的适度扩展,新增了三种重度疾病,包括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和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和脑中风后遗症这三种核心重疾病种进行了科学分级,并相应新增了三种轻度疾病的定义,值得一提的是,甲状腺癌并未从重疾保障范围中剔除,而是根据其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赔付。

新规范还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诊疗费用支出和预后的不同,设定了轻度疾病保险金额比例上限为30%,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新规范还扩展了对重大器官移植术等八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并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衰竭等七种疾病定义。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原位癌是否纳入重疾保障范围的问题,经过综合考虑,此次修订暂不将其纳入,但保险公司可在新规范规定病种的基础上,在重疾险产品中增加原位癌保障责任,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保险保障需求。

如果说重疾险疾病定义的修订让消费者重新审视了重大疾病保险的概念,那么新版重疾表的修订则为保险公司设计新产品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标准,本次重疾表修订实现了多项重要突破和数据覆盖的全面性提升,首次编制形成了针对粤港澳大湾区的病种经验发生率专属参考表和对老年人的代表性病种发生率参考表,具有重要的创新意义和实践价值。

面对修改后的新规范和新版重疾表,消费者最关心的是重疾险产品将会带来哪些变化,据相关人士介绍,在过渡期结束后,基于旧规范开发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将不得继续销售,各家保险公司已经开始了对重疾险产品的测算和调整工作,新产品会陆续提交监管部门备案并通过后上市销售,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加强销售管理严禁借新老规范切换实施销售误导和炒作停售等行为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稳定,此次修订和规范对于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坚持长期稳健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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