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全方位保障您的健康人生

中国人寿推出的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旨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该保险覆盖多种重大疾病,保障终身,一旦确诊即可获得相应的赔付。通过购买此保险,客户可以安心面对潜在的健康风险,减轻因重大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该保险提供全面的保障计划,帮助客户及其家庭应对潜在的健康挑战。

产品介绍

中国人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

一份投入,多重保障

客户的一份投入,即可获得包括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在内的多重保障。

健康保障,全面呵护

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简称“康宁终身(2012版)”,不仅为40种重大疾病提供保障,还提前给付10种特定疾病的保险金。

重疾范围领先行业

康宁终身(2012版)全面承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25种重大疾病,其他15种重大疾病以及10种特定疾病,保障范围广泛,行业领先。

特定疾病提前给付

针对10种特定疾病,康宁终身(2012版)提供提前给付基本保险金额20%的保障,给付以一次为限,上限为人民币10万。

高残意外尽显关爱

公司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时,不扣除被保险人已经领取或公司应给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充分展现人性关爱。

产品细节

保障范围内的四十种重大疾病详细列举……

保障范围内的十种特定疾病详细列举……

责任免除

因以下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特定疾病、身体高度残疾或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除非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购买须知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本人或其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

基本保险金额

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保险费

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选择分期交付的,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和二十年两种,交付方式分为年交和月交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自由选择。

为简要介绍,具体条款以合同为准!如有疑问,请致电中国人寿客服专线:95519咨询。

希望这份文本符合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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