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购买保险后,一位客户发现自己得了癌症并符合理赔条件,但保险方却拒绝理赔,理由是客户之前有糖尿病。这种情况引发了争议和质疑,因为保险合同中通常会有明确的条款规定,对于已知疾病或症状是不予理赔的。在购买保险时,客户需要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并了解相关条款,以避免在需要理赔时出现纠纷。保险公司也应该在销售保险时明确告知客户相关条款和注意事项。
胡大姐介绍,她今年感到身体不适,经多家医院检查后,被确诊为胆囊癌并已向肝脏转移,失去了手术机会,幸运的是,她在同方全球人寿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购买了一份重疾险,胆囊癌属于理赔范围,这让她在绝望中看到了一丝希望。
保险公司以她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为由拒绝理赔,并终止了保险合同,这让胡大姐感到十分困惑和无奈,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记者陪同胡大姐找到了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的品牌公关人员表示,他们在理赔时查到了胡大姐的糖尿病和高血压住院记录,这与她投保时填写的信息不符,胡大姐对此感到十分冤枉,她解释称自己只是为了领取一些补药而将医保卡放在医院,并没有真正住院。
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我们需要从头说起,投保时,双方应秉持最大诚信原则,以投保人填写的信息为准,在办理理赔时,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隐瞒病情,他们有权提出异议,胡大姐是否因此陷入了困境?答案是否定的。
经过记者的调解,保险公司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案,第一种是找到当时的医生为胡大姐更正病例记录,胡大姐表示她已经尝试联系医生但未能成功,而且她的医保卡还押在医院,这使得这条路走不通。
第二种解决方案是由胡大姐提交一份情况说明以及相关的检查资料复印件,保险公司表示会将这些资料向上级申诉,但并不能保证申诉成功,由于审核权限在公司上海总部,湖北分公司无法确定胡大姐最终是否能获得理赔。
为了维护胡大姐的权益,记者带她找到了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会积极解决问题,并提醒胡大姐在使用医保卡时要谨慎,不要随意外借,工作人员还解释了医保卡的重要性,它就像征信记录一样,每一次使用都会被记录,因此不能随意使用。
在此事件中,我们呼吁大家在购买保险时要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同时也希望保险公司能够更人性化地处理此类事件,给予投保人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毕竟,保险的本质是保障人们的安全和生活质量,而不是制造矛盾和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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