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两全保险是一种综合性的保险产品,既包含寿险的保障功能,也包含储蓄投资的功能。它旨在为客户提供生命保障的同时,实现资产的增值。两全保险的特点在于,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时仍然健在,则可以领取约定的保险金或收回部分或全部保费。这种保险既保障生命安全,又兼顾财务规划,因此备受消费者青睐。
在保险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将给付死亡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限结束,保险人还将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这两笔保险金的金额可以根据合同设定为相同或不同,若设定不同,死亡给付的金额通常大于期满生存给付的金额,甚至可以设定为期满生存给付金额的两倍、三倍或更多,这种设定被称为多倍保障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具有显著的储蓄性,被保险人参与此保险,不仅能够获得保险保障,同时也参与了一种特殊的零存整取储蓄,被保险人只需按月(或每年)缴纳少量费用,存入保险公司,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被保险人将获得一份保障;若平安无事,到保险期满时,则可以领取一笔丰厚的生存保险金,为养老生活提供有力支持。
两全保险具有明显的给付性和返还性,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身故还是保险期满时仍然健在,保险公司都将返还一笔保险金,在未返还保险金之前,投保人历年所缴纳的保险费将以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形式存在于保险公司,换言之,这些保险费实际上构成了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一种负债。
对于既希望在保险期间内获得保障和分红,又期望在退休后拥有稳定收入以安享晚年的人来说,两全保险具有极大的吸引力,需要明确的是,相对于银行储蓄而言,两全保险的到期给付金额通常不及银行存款的到期连本带利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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