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平安福终身寿险是一款提供长期保障的寿险产品,具有全面的保障范围和灵活的保障方式。该险种可以为客户提供终身的寿险保障,同时还可根据客户需求选择附加保障,如意外伤害、重疾保障等。平安福终身寿险还可以根据客户的个人情况制定个性化的保险计划,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综合来看,平安人寿平安福终身寿险是一款值得考虑的寿险产品。(字数:104)
平安人寿平安福终身寿险是一款适用于18周岁至65周岁人群的人寿保险产品,其保障项目包括身故保障、意外保障以及疾病保障等,以下是其详细特点:
保障金额
保障金额并非固定,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的保障金额供参考:
1、对于24岁至36岁的人群,年缴费为2394.00元或3080.00元,保障包括意外身故、疾病身故以及终身保障。
2、对于26岁至30岁的人群,年缴费为5100.00元,保障包括重大疾病、住院补贴、身故以及意外医疗等。
3、对于18岁至55岁的人群,年缴费可以选择5180.00元或5443.00元或5503.00元等,保障包括身故、意外、重疾以及轻度重疾等,具体的缴费与保额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平安福终身寿险条款
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是部分条款内容:
1、合同构成: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等均是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2、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主险合同成立,合同自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
3、投保年龄: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接受投保的年龄范围为18周岁至65周岁。
4、犹豫期:自您签收主险合同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您可以提出解除主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5、保险期间: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6、我们提供的保障:包括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等,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具体条款可能因保险产品版本不同而有所差异,请您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购买保险产品时,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需求灵活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障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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