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平安·E生平安·重疾险是为个人提供全面健康保障的一款保险产品。该重疾险旨在帮助个人抵御因重大疾病带来的经济风险,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服务。通过购买该保险,个人可以获得高额的医疗保障,包括针对各种重大疾病的保障,以确保在不幸患病时能够得到及时的经济援助和医疗保障。
一、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会对被保险人的相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若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此义务,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调整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因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且不退还保险费,若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但会退还保险费。
二、每位被保险人仅限投保一份本保险,超额投保无效。
三、本保险提供少儿款、基础款、常规款和高端款四种方案,针对的被保险人首次投保年龄分别为0-15周岁、16-65周岁、16-55周岁和16-45周岁,若保险期间届满且本保险已停售,我们将不再接受续保申请,但会为您提供投保其他产品的建议。
四、本保险仅适用于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但不包括曾发生健康告知中提及疾病的人群。
关于保险金额
少儿款与基础款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均为20万元;
常规款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为30万元;
高端款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为50万元。
重症监护室治疗保险金责任根据款式不同,保险金额分别为2万元、3万元和5万元。
六、本保险的重大疾病保障涵盖100种重大疾病,自保险期间开始且保险单载明的等待期满之日起,至保险期间终止之日止,被保险人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发生本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保险人将按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七、若被保险人进行重症监护室治疗(即ICU治疗),并在重症监护病房内接受持续治疗超过120小时,满足保险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条件,保险人将按保险单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重症监护室治疗保险金。
八、除外责任详见本保险适用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十、保险合同生效日起90天为等待期,因意外伤害发生保险责任的,无等待期,对于连续不间断续保的情况,从第二期保险合同起不适用等待期。
十一、本产品遵循不保证续保条款,保险期间届满时,投保人需重新申请投保,经保险人同意并交纳保险费后,可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十二、投保年龄与保费高低关联性以本保险适用费率表为准。
十三、自保单承保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若您提出解除保险合同,我们将全额退还您所支付的保费,犹豫期后,若您申请解除合同,我们将按条款规定退还您保险合同现金价值。
十四、关于医院的定义及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责任的详细内容,请见相关条款。
十五、本产品主险产品为《平安产险重大疾病保险(白金版)》,附加险产品为《平安附加重症监护室治疗保险》,投保人可自主选择是否购买该组合产品。
十六、以上未提及事宜以本保险适用条款为准。
投保人声明:
一、本人确认以上陈述及各项填写信息真实无误,没有隐瞒任何重大事实以影响贵公司评估风险或接受本投保申请。
三、本人接受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电子保单作为本投保书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具有完全证据效力。
四、本人授权平安集团及其因服务必要的合作伙伴,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使用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提供服务、推荐产品、开展市场调查与信息数据分析,本人也授权平安集团向因服务必要开展合作的伙伴提供、查询、收集本人的信息,旨在为我提供更优质服务和产品,平安集团及其合作伙伴对上述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信息安全,本条款自本单证签署时生效,具有独立法律效力,若不同意上述授权条款,可致电客服热线(95511)进行取消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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